1、监考教师必须在考前20分钟到教务处领取试卷,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检查考生是否带有相关书籍、手机等,如果有带入,要求学生放在指定地方;提前5分钟发放试卷。
2、监考教师在考场内应一前一后,认真巡视检查,不打瞌睡,不得阅读书报、议论试题、批改作业试卷、闲谈说笑、抽烟、接发短信和电话,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不擅自离开考场。
3、监考教师要严格执行考场规则,如发现学生有作弊企图,应及时给予警告,对已构成舞弊事实的学生,及时正确处理。
4、考试过程中,学校将组织三级检查:督导、教务、二级院系。
5、如遇突发事件,不能按时监考,请及时告知院系,以便进行调整。
请各位老师按照要求认真执行,切勿大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