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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航空学院实习教学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日期:2019-07-03    作者:     来源:     点击:

西航教字〔201542

    实习教学是指导教师组织学生在实习基地或现场从事一定的实践活动,以获得有关的实际知识,学会运用所学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和独立完成工作任务的实践教学过程。组织好这一教学环节,对提高教学质量,培养高质量的工程应用型人才起着重要的作用。为了切实抓好我校各类实习教学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 实习教学的分类

实习教学按照实施地点分为校内实习和校外实习;按照实习类型分为金工实习、电工实习、认识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等。

二、 实习教学场所的选择

实习场所的合理选择是实习任务能否顺利、圆满完成的重要保证。实习场所必须具备满足实习大纲要求的生产工艺与设备。二级学院(部)实习场所的安排要本着“专业对口、本地优先、相对集中”的原则,在开始实习的前一学期做好实习地点的落实工作。对于比较固定的实习,应逐步建立起相对稳定的实习基地。

三、 组织管理及主要工作职责

全校实习教学工作由主管教学副校长领导,实行校、二级学院(部)二级管理,教务处负责实习教学的宏观管理,二级学院(部)负责具体实施。

1教务处工作职责

1)依据学校人才培养定位,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具有应用型人才特色的政策、制度和规定,对实习工作进行宏观指导。

2)负责组织全校实习教学大纲的制定工作。

3)负责组织全校实习教学质量的抽查工作。

4)协调和解决全校实习教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5)负责组织实施全校实习教学进程的协调安排工作。

6)负责全校实习教学任务的汇总工作。

7)负责做好全校校外实习基地的统计工作。

2.二级学院(部)工作职责

1)落实学校有关实习教学管理规定,根据本单位各专业培养目标,制定实习教学的具体要求、管理办法和评分标准,拟定本单位实习教学工作计划和实施步骤。

2)实习教学大纲按照学校课程教学大纲执行。

3)负责组织落实本部门的实习教学安排工作。

4)督促有关实习(实训)基地、教研室做好实习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审定实习工作计划。

5)负责本部门实习质量的监控、实习总结和实习交流。

6)负责在每年十月底将校内、外实习任务的计划安排表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附件1)。

7)负责做好校外实习基地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附件2)。

8)负责每学期对本部门的实习情况进行考核。

9)二级学院(部)需与实习带队教师签订实习带队责任书。

3.二级学院(部)实习(实训)基地或教研室工作职责

1)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本专业实习教学大纲,组织教师编写实习指导书。

2)负责具体落实本专业学生实习安排工作。

3)校外实习原则上需由具有丰富现场实践经验的专业教师带队。

4)原则上每个自然班应指派两名相关专业的教师指导实习教学,特殊工种根据具体要求可适当多配备教师指导,并提前一个学期将任务下达给教师本人。

5)实习前,应认真做好实习的动员和组织工作,学习与实习有关政策和文件规定等组织实习安全教育,发放实习计划。

6)负责本专业实习质量的监控、实习总结和实习交流。

7)负责做好实习资料的归档工作。

8)负责对首次指导实习的教师,进行上岗培训工作。

4.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1)按实习大纲的要求,结合实习单位具体条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习计划。

2)校内实习指导教师按实习大纲和实习计划要求进行认真的实习备课,并编写实习教案。

3)组织好实习的内容,原则上保证学生每天的实习工作时间不少于5小时。

4)对学生德、智、体全面负责,教书育人,耐心细致地做学生思想工作,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

5)对学生进行具体的实习内容指导,启发及引导学生深入实际,检查并指导学生实习操作方法等。

6)负责实习学生实习期间日常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解决。

7)组织好实习过程中的阶段小结及讲评工作,及时总结经验,使实习工作更顺利有效地进行。

8)实习结束后,做好对学生实习成绩的评定工作和实习总结工作。

四、 学生实习要求

1.认真学习实习大纲和实习计划,明确实习的目的、要求、任务和具体内容,通过实习进一步验证和巩固所学的理论知识,提高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能力。

2.虚心向实习单位的指导教师、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师傅学习,仔细观察,认真分析,刻苦钻研,努力掌握更多的生产实际知识,为以后的理论学习打下基础。

3.认真做好每天的实习记录,积极主动的搜集一切有用的资料,按时完成教师布置的任务。

4.严格遵守实习纪律,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设备和人身安全,以保证实习任务的顺利完成。

5.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维护学校的声誉贡献力量。

6.原则上学生实习期间不得缺席和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者,须出具充分证明材料,一天之内由实习指导教师审批,一天以上由二级学院(部)批准,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离队。

7.学生在实习结束时向指导教师递交实习报告。

五、 实习成绩评定

1.学生必须完成全部指定的实习任务,并按规定上交实习报告(附件3)等实习资料,方可参加实习成绩评定。

2.实习成绩评定的具体方式由二级学院(部)研究决定,可采用笔试或口试方式进行考核,但一定要从严要求,不可随意给出实习成绩。

3.实习成绩的评定采用五级记分: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其评定标准由二级学院(部)按具体实习内容确定,并在实习前向学生公布。

4.校外实习成绩不及格者,原则上不得重修。

六、 实习经费开支及报销

1.实习经费开支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确保专款专用。

2.实习的经费报销按照学校有关财务制度执行。

七、 其他工作

1.根据实习计划安排,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落实好实习用车、实习用品供应等后勤工作。

2.实习期间师生生病,按学校有关医疗制度执行。

3.实习师生严格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严禁各种非法活动。

4.实习师生要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5.实习师生在实习往返途中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禁运物品,注意途中安全。

6.实习结束时,必须做好收尾工作。办理好相关手续,清点好实习用品、资料,归还所借物品,打扫住地室内外卫生,并征求实习单位或驻地群众的意见,做好告别致谢工作。

八、 资料归档

1.教务处归档材料

1)全校实习情况统计表

2)全校校外实习基地统计表

3)全校校外实习基地协议书

4)实习总结

2.二级学院(部)归档材料

1)二级学院(部)实习情况统计表

2)二级学院(部)校外实习基地统计表

3)二级学院(部)校外实习基地协议书

3.学院(部)实习(实训)基地、教研室归档材料

1)实习计划

2)学生实习报告及成绩

3)实习总结 (附件4

九、 其他

二级学院(部)可根据本部门各专业的特点,参照本实施细则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